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提出建议,国家层面需出台统一的专门针对反网络暴力的立法。同时,网络平台也应当具备全方位且全链条的监管机制。澎湃新闻记者张呈君和陈悦进行了编辑工作,何羽茜也参与其中(00:53)。
近年来,发生了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大家通常认为,网暴仅仅损害的是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实际上,网暴也侵犯了网络空间的秩序性以及网络社会的安全感等社会公共利益。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表示。
2 月 27 日,上海市政协举办了在沪全国政协委员的记者见面会。吕红兵表示,他将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加快制定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

2025 年 2 月 27 日,上海市政协举办了在沪全国政协委员记者见面会。在这次见面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进行了发言。澎湃新闻记者张呈君拍摄了相关照片。
吕红兵身为法律工作者,注意到近些年来中国司法机关在不断增强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在 2023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并且,多个部门在 2024 年 6 月又发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然而在遇到现实案例时,相关法律法规呈现出分散的状态且不够体系化。他进行解释,像民法典中存在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也有相关的规定,有关部门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同样会涉及到这些方面。“但是规范内容的现实性与针对性,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体系性和协同性,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吕红兵称,能够参照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的实践,来制定一部统一的反网络暴力法。在 2022 年 9 月 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此法案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具体到细则方面,他指出以下内容:网络暴力的对象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的现有法规所界定的网络暴力侵害对象仅仅局限于个人。然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甚至一个民族、一个城市,都有可能会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他提出建议,应将网暴行为的侵害对象拓展至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主体,这里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吕红兵提及,现有法规所界定的网络暴力行为主要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权等类型。然而,网络敲诈、网络恐吓、网络骚扰以及网络跟踪等新型网暴行为都已经出现。在针对行为方式的界定方面,他建议运用“列举+兜底”的模式,以便将上述常见行为都囊括其中。
各方主体的责任需要压实。他认为平台起着重要作用,应重点压实平台在网络暴力治理中从事前监管到事中审核再到事后处置的全流程责任。对于网络上的特殊主体,像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要加强规范与引导,明确其法律地位,划定运营红线,要求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吕红兵在调研时发现,如同电信网络诈骗一般,网络暴力的背后存在着产业链。基于此,他提出建议,要通过制定统一的反网暴法律,促使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加强相互配合与联动,增强涉网暴案件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衔接,对网络暴力案件的线索和证据移送机制进行优化。借鉴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实践,精准加大惩处力度,惩处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尤其要对利用生成式 AI 技术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依法严惩。
澎湃新闻记者 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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