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到消息,近期,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前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黄兴海,因涉嫌受贿罪,其案件已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并已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定,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目前,该案件的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向被告人黄兴海明确说明了其诉讼权利,同时对黄兴海进行了法定讯问,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各项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黄兴海在担任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借助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同时,他还利用职权或地位带来的便利,通过其他公职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获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兴海 资料图
曾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
根据公开资料,黄兴海,一位男性,于1966年5月降临人世,籍贯为海南三亚,属于汉族,拥有中央党校的大学学历,职称是政工师。他于1982年10月正式踏入职场,并在1995年2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他曾担任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及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此外,他还担任过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以及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局长和党委书记。

2015年,黄兴海同志被任命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书记以及总经理。到了2017年,他又晋升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
2024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平台对外公布,黄兴海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
企业官网信息表明,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由海南省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其注册资本高达5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的出资人职责由海南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执行,而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则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海南交投公司主要负责海南省的高速公路、专项公路以及其他重要综合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并承担着重点交通项目业主的职责。
违规骗领、使用居民身份证
2025年4月30日,一则消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公布,内容涉及黄兴海的个人情况。据悉,黄兴海在此事件中遭受了党籍和公职的双重剥夺。
通报中指出,黄兴海背离了理想信念,违背了最初的承诺和使命,未能有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诚实,且对组织审查进行抵制;他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接受了可能损害公务公正性的宴请,违规安排了专用车辆和司机;他违反了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相关事项,违规选拔和使用干部;他丧失了廉洁的底线,违规接受礼品和礼金;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他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骗取和使用居民身份证;他的贪欲急剧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和地位带来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工程项目承揽和推进方面的利益,并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黄兴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的政治、组织、廉洁和工作纪律,其严重违反职务规定,还涉嫌受贿,且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其行为并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性质极其恶劣,恶劣影响深远,必须予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经过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的讨论,并经海南省委的批准,最终决定对黄兴海实施开除党籍的处罚;同时,海南省监委也对其做出了开除公职的处理;对其违法所得进行了没收;取消了他作为中共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并将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同时,相关涉案财物也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