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博物馆是首批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国家重点博物馆、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首批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之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馆藏文物近102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5万余件,尤以青铜器、陶瓷、书画为代表。藏品丰富,品质精美,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下设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还拥有一批资深的文物鉴定、研究、保护、展示展览研究专家。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条例[2019]1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原则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3人。职员。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量
专业岗位(12级):古画研究与鉴定1人、考古发掘与研究1人、文物技术保护-热释光测年1人、文物技术保护-文物保存环境1人、文物修复与研究-青铜器1人,社会教育宣传2人,文物保管2人,外事联络1人,共12人。
专职岗位(13级):设备维护人员1名。
二、岗位描述及招聘条件
(一)古画研究与鉴定
1、岗位职责:
(1)完成本岗位的一般性研究工作;
(二)鉴定、研究绘画文物;
(三)配合制定书画(碑、碑)陈列陈列大纲,承担陈列陈列工作;
(四)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资格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美术、书法等相关专业;
(二)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理论基础;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够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项目,包括跨文化艺术研究;
(四)具有一定水平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和研究能力;
(五)身心健康。
(二)考古发掘与研究
1、岗位职责:
(1)独立完成本岗位的总体研究工作;
(二)协助文物鉴定、研究工作;
(三)参与考古发掘,撰写考古发掘报告;
(四)参与抢险发掘和清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资格:
(一)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考古、博物馆、文物等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野外发掘和考古研究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三)文物科技保护——热释光测年
1、岗位职责:
(一)在本岗位专业领域开展文物断代或相关技术的研究工作,并能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参与文物检测、分析及相关技术的应用;
(三)参与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
(一)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考古学、博物馆学、物理学、地质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专业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文物等相关专业;
(2)具有实验仪器操作、操作维护、数据处理等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三)参与过省部级以上文物保护科研项目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心健康。
(四)文物科技保护——文物保存环境
1、岗位职责:
(一)开展微生物控制或相关技术研究,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参与馆藏文物保护环境监测、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应用;
(三)开展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和归档;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考古学等相关专业;
(二)具有较强的仪器设备操作、运行维护、分析统计能力;
(三)有参与省部级以上文物保护科研项目经历或相关文物保护经验者优先;
(四)身心健康。
(五)文物修复与研究——青铜器
1、岗位职责:
(一)开展金属文物、石质文物等保护、修复和工艺研究,编制文物修复方案和报告;
(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宣传展示;
(三)开展文物修复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和归档;
(一)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保护修复、工艺美术、雕塑等相关专业;
(二)具有文物保护修复相关经验的,专业资格可适当放宽;
(3)具备文物修复、立体造型、雕刻、着色等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4)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的申请者优先考虑;
(五)身心健康。
(六)社会教育与宣传
1、岗位职责:
(一)东楼探索宫的服务和管理;
(二)展览讲解和教育普及工作;
(三)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历,文物文博学、历史学、考古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2)身心健康。
(七)文物保护
1、岗位职责:
(一)参与馆藏文物的安全和馆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二)参与分管文物的征集、收藏工作;
(三)参与博物馆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文物的挑选、观赏、更换、修复、摄影、评审、借阅等收藏、运输工作;
(一)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
(3)热爱文化、博物馆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的兴趣;
(4)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搬运较重的文物,吃苦耐劳;
(五)身心健康。
(八)外事业务及联络
1、岗位职责:
(一)参与外事接待、协调、沟通、翻译;
(二)按要求完成各项外事工作申报及相关证照管理;
(三)按要求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一)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历史学、英语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具有大学英语专业八级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的相关证书;
(4)具有英语以外的一种或多种小语种证书的申请者优先;
(五)热爱文化博物馆事业,对文化博物馆行业有一定的了解;
(6)工作细致、负责,善于处理日常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
(七)身心健康。
(九)设备维护保养
1、岗位职责:
(一)负责空调、电力、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设施的管理;
(2)协助主管进行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安装、更新及日常维护,确保所有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负责空调工、电工、水管工、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技术培训;
(一)年龄4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械、能源电力、电气、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具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电梯管理员证、锅炉操作证等相关工程操作证,或有电气、空调、锅炉、给排水、排水等维修经验的人员其他装备、专业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作息由部门统一安排;
(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
三、招聘对象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品行良好;
2、热爱文化和旅游,品行端正,思想进步,团结协作,踏实吃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失信被依法纳入联合惩戒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申请为了考试;
7、外省市社会工作者须持有上海居住证(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招聘方式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上传):
(一)身份证正反面;
(二)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明(境内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3)外省市社工:一年以上上海居住证(有效期内);
(4)国内院校尚未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毕业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申请者须上传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未毕业于境外(境外)院校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诚信承诺书(请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栏);
附件: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六)在报名系统“其他”栏中,根据需要上传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上传的,视为无相应材料。
此注册是在线进行的。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请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岗位描述并上传作为报名材料。为保证及时获取注册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开启注册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3、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签署并提交《申请人诚信承诺书》。为了提高注册成功率,建议申请人先检查注册系统,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注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申请人选择职位并提交申请后,申请信息将自动锁定且无法更改。如确需修改简历或增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有效期内撤销注册,修改完成后重新注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者不得申请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二)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准确性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取。
(三)应聘者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职位的应聘条件。对应聘条件、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应及时咨询确认。不符合申请条件、上传附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因报名者个人信息不完整或不正确而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并按时下载准考证。申请人遗失身份证的,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领临时身份证或者由公安部门补发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5、笔试: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人才审核栏目相关通知。笔试成绩将于笔试两周后在“报名系统”中自查。结果请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笔试有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将无法参加面试。
6、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报考人数较少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未达到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所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将通过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战操作、相关考核等方式选拔最佳人选。
7、体检:
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组织安排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工作的,不予录用。如有放弃招聘或体检不合格的,单位有权按照综合表现的先后顺序决定是否推迟招聘其他考生参加体检。
8.检查: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经历等。考试不合格的,单位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根据综合表现的先后顺序决定是否推迟补充其他考生参加体检、考察。
九、拟聘人员公告: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对公示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聘用决定。
5.相关福利
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录用的,具体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