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对面插队未果,与前方客车追尾。
下车后,该女子将怒火发泄在正常驾驶的司机身上,疯狂咒骂司机,并扇其十几个耳光,司机嘴鼻被打得鲜血直流,却没有还手。

女司机殴打男司机(视频截图)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消息称,对涉事女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31日,崂山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大队还将对女性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女司机是某单位副主任?
官方回应
8月30日,有网友留言称,打人者为公职人员。随后,打人女子为崂山区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某的消息也在网上流传,引发热议。
对于此事,记者从崂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处获悉,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目前已报警。
8月30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崂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崂山区城市运营服务中心是该局的一个部门,确实有一位王姓副局长,但两人并不是同一个人,他今年38岁,而这位王姓副局长是1975年出生的,今年49岁。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此事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
女司机是一名普通村民
很多年前,我结婚了,在城里开了一家服装店。
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介绍,王某是青山社区村民,不是公职人员,多年前嫁给城里人,很少回老家,曾经营过一家服装店。王某的父母还住在青山社区,王某离婚后,经常回来看望父母。“不知道王某现在做什么工作,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女司机逆行殴打男司机(视频截图)
青岛市12345市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收到多起网友对女司机王某处理问题的投诉,并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被打的男子开口说道:
不考虑和解
31日,有知情人士称,林先生目前已住院治疗,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

被打男子林先生
此前,林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已花费4000多元医药费,“不会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林生生提到,自己在当地经营一家民宿,当时车上有游客子女,所以没有和王某争执。
被逆行的女司机撞倒
如果该男子进行反击,我们该如何描述呢?
对此,有网友评论称“幸好男司机没有还手”,也有网友认为“对女司机的处罚似乎太轻了”……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律师。
如果男人反击
会不会算互相斗殴?
“本案中反击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炜表示。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错方、具体情节、事态发展等综合考虑。如果双方均没有克制,引发打斗,且双方所用手段相当,可以认定为相互防卫。只有在有过错方先发制人,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发制人,另一方避免冲突,并持续攻击,随后进行反击,造成对方损害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也就是说,如果男司机在女司机持续殴打过程中采取了防御措施,其行为可能被视为正当防卫,但防御程度应与女司机的攻击行为相称。男司机可以采取措施继续殴打,例如推开女司机或反击以阻止进一步伤害。但如果男司机反击过度,导致女性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则可能被视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伟建议,发生冲突后,大家应尽量保持克制,并录制音频、视频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冲动行事。
女子是否涉嫌故意伤害?
对于该女司机的行为,情况通报显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有网友称,罪名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女司机刑事责任。
对此,徐伟表示,虽然男司机有口鼻出血的情况,但这不能作为判断其受伤程度的依据,相关方对于伤情的认定程序更为严格,若判定男司机受轻伤及以上,则只有女司机才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名通常要求行为具有随机性、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虽然女司机的行为具有攻击性、挑衅性,但是否构成“随机性”和“情节严重”,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证据充分性、法律规定性等综合判断。
目前来看,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么这名女司机有殴打他人的犯罪记录,构成“多次殴打他人”;要么根据现场情况,她是否造成了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比如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引起群众围观等。如果这些都没有发生,就很难定罪。
“网友看到的警方通告只涉及治安处罚,但对女司机的处罚不仅限于这些。”该律师表示,如果女司机倒车追尾、逃逸等情况属实,交警部门会对此负责。女司机应该对追尾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逆行、肇事逃逸等行为也违反交通法规,会受到处罚。
此外,女司机还需承担道歉、民事赔偿、承担医疗费用等责任。
来源 | 广州日报综合极目新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